商标权利人如何进行商标维权
作者:王国华律师
此文摘自王国华律师的《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须知》一如何判断类似商品和类似服务
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、用途、消费对象、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,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。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、方式、对象等方面相关,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服务。
二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哪些人可以提出侵权指控
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自可对商标侵权行为提出指控,当然不仅商标注册人可以提出指控,其他相关商标权权利人也可提出指控,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,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,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,自行提起诉讼;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,可以提起诉讼。
三商标权利人如何进行商标维权
既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四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如何主张赔偿责任
《商标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:“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,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;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;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,情节严重的,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。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。”
《商标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:“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、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、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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