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生产经营场所基本卫生设施要求:1、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(倒粪站、垃圾箱、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)10米以上;2、经营干点、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、15平方米;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...
2020-11-16